三安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7-27  三安光电(600703)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三安光电股票代码:600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的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三安光电、上市公司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

大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本报告书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6日减持公司股份40,321,196股,减持后其在三安光电拥有的权益低于5%的行为

A股

A股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万元

万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法定代表人楼宇光
注册资本9,87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440918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期限2014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及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6.47%、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22.29%、中国烟草总公司 11.14%、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13%、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06%、其他股东 14.91%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楼宇光董事长中国北京
唐雪峰董事中国北京
严剑秋董事中国北京
杨鲁闽董事中国北京
程驰光董事中国武汉
范冰董事中国北京
王文莉董事中国上海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林桂凤监事会主席中国北京
李洪影监事中国北京
徐阳华监事中国北京
高洪旺监事中国北京
宋颖职工监事中国北京
徐倩职工监事中国北京
张春生副总裁中国北京
黄登山副总裁中国北京
韦俊副总裁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三安光电外,大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交易所公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
1港交所中芯国际(HK)009817.55%
2港交所华虹半导体0134713.66%
3港交所国微控股022399.33%
4上交所士兰微6004605.82%
5上交所芯朋微6885085.62%
6上交所安路科技-U6881078.76%
8上交所中微公司68801214.10%
9上交所长电科技60058413.26%
10上交所安集科技6880195.14%
11上交所国芯科技6882625.48%
12上交所沪硅产业-U68812620.76%
13上交所德邦科技68803518.65%
14上交所芯原股份-U6885216.95%
15上交所拓荆科技68807219.86%
16上交所燕东微9881729.42%
17深交所国科微3006728.40%
18深交所北斗星通0021517.12%
序号交易所公司简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
19深交所赛微电子30045611.05%
20深交所景嘉微3004746.96%
21深交所长川科技3006045.65%
22深交所通富微电00215612.29%
23深交所华大九天3012698.88%
24深交所江波龙3013086.23%
25深交所中电港00128710.63%
26深交所北方华创0023716.42%

以上上市公司中,中芯国际(HK)、华虹半导体、国微控股为大基金通过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中微公司为大基金通过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除上述持股情况外,大基金不存在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含5%)的情形。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实现股东良好回报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2023年4月5日,公司披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大基金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即49,890,187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减持期间届满。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减少或增加其在三安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有减少或增加其在三安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9,772,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819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9,450,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年4月5日,公司披露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大基金自披露该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即49,890,187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基金已减持公司股份40,321,1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81989%,本次减持期间结束,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安光电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份种类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减持比例
大基金无限售 流通股集中竞价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6日40,321,1960.808198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三安光电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楼宇光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置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股票代码600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89,772,106股 持股比例:5.808198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集中竞价减持股份:-40,321,196股,变动比例:-0.8081989% 变动后持股:249,450,91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此页无正文,为《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楼宇光_____

签署日期:2023年7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