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3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0万元-10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9,766,605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9975%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7,673.69252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0.46元/股-13.79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本次可实施回购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766,60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975%,成交最高价为13.79元/股,最低价为10.46元/股,已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576,736,925.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