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1、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未达披露标准的政府补助款约1,0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获得时间 | 收款单位 | 项目内容 | 补助依据 | 补助金额 |
1 | 2024/7/19 | 芜湖安瑞光电有限公司 | 税费返还 | 财税(2011)100号 | 160.15 |
2 | 2024/8/8 |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其他各项费用补助 | 厦科资配〔2024〕23号 | 224.80 |
3 | 2024/9/18 | 泉州三安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科技进步奖、优秀产品奖等各项奖励 | 闽政台〔2018〕72号 | 100.00 |
4 | 单笔100万元以下的政府补助小计 | 555.05 | |||
合 计 | 1,040.00 |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递延收益分期摊销转入其他收益的金额预计为13,389.00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金额约14,4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36%。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划分上述各类政府补助,并按会计准则分别确认和计量,将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当年影响情况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