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6-06-25  三安光电(600703)公司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四期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分别将于2026 年11 月10 日和2026 年12 月20 日届满。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 年10 月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2020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具体内容详见2020 年10 月10 日、2020 年10 月27 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76,017,479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1.52%)存放于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存续期届满的安排

1、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第三期员工持 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自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该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原存续期届 满日为2023 年11 月10 日。

经公司2023 年10 月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 年10 月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 年10 月28 日召开的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 年 11 月10 日。在存续期内,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择机出售股票,一旦该 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 容详见2023 年10 月28 日、2024 年10 月30 日和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披露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1 年9 月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1 年10 月 15 日召开的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9 月30 日、2021 年10 月16 日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本公司41,138,615 股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0.82%)存放于该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存续期届满的安排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 个月,自该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计算,原存续期届满日为2024 年12 月20 日。

经公司2024 年10 月29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5 年 10 月2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 年12 月20 日。在存续期内,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可择机出售股票,一旦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该员工持股 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10 月30 日和2025 年10 月29 日公司披 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延长。

三、其他说明

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