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物产中大十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更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及生态环境部等相关国家部委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
2、关于《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关于签订集团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责任书和2022考核情况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