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物产中大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宋宏炯总经理提名,聘任罗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4日
罗畅先生简历
罗畅,男,1973年12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工学学士。曾任杭钢基建技改部副部长,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副处级管理人员,浙江杭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在外职工服务中心主任,杭州紫元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省属企业专职外部董事,2023年12月起任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