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4  物产中大(600704)公司公告

物产中大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本次诉讼之原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02,061,246.67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近日,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大租赁”)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畅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受理。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1、原告: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大广场1号楼16层。

法定代表人:邹百定。

2、被告一: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3、被告二: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被告三: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5、被告四: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6、被告五:刘悉承。

7、被告六: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

8、被告七: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9、被告八:刘畅。

(二)基本案情

2016年8月17日,原告向杭州通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出资1.6亿元,参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认购并获配13,082,500股。原告、杭州通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一、被告五签署《差额补足协议补充协议之一》,约定被告一的合伙企业份额回购义务,被告五对被告一上述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原告与被告六签署《担保协议》,与被告七签署《保证合同》,被告六、被告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021年1月6日,原告与被告一、二、三、四、五签署《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约定原告有权随时要求被告一回购原告持有的全部标的份额,被告二、

三、四、五对被告一承担的收购价款的支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日,原告与被告一签署《质押合同》,被告一以其持有的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为《差额补足及回购协议》及与之相关的确认被告一债务的法律文件等主合同项下被告一应支付的回购价款、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在内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金额为2.8亿元,已办理出质登记。2022年7月25日,原告与被告八签署《保证合同》,被告八为被告一的回购价款、违约金和实现债权费用在内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因被告一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收购价款,被告二、三、四、五、六、七、八未履行担保责任,严重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二、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收购价款235,626,666.67元(暂计算至2023年11

月30日,其后以16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66,000,000元(暂计算至2023年11月30日,其后以160,00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3、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律师费用350,000元。

4、依法判令被告一支付财产保全保险费用84,580元。

(以上款项暂合计302,061,246.67元)

5、依法判令被告二、三、四、五、六、七、八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依法判令原告就被告一持有的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份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对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债务在280,00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7、依法判令上述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诉讼的进展情况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日立案受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大租赁与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海南海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同正置业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长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刘悉承、重庆永通信息工程实业有限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畅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一案。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因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