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认购金华安芯众义基金份额的公告
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调整认购金华安芯众义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3月17日对外披露了《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金华安芯众义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全资子公司物产中大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投资”或“子公司”)通过旗下杭州泽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泽鎏”)与浦江众集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浦江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长三角(嘉兴)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温州众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金华市双龙人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衢州汇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嘉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投股权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华浙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金华安芯众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金华安芯众义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安芯众义基金”),其中杭州泽鎏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9,500万元。
2023年03月31日,公司对外披露了《物产中大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完成备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金华安芯众义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SZJ99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泽鎏已实际出资4,750万元人民币。
二、本次基金份额调整的具体情况
基于宏观环境变化及子公司经营需要,物产中大投资决定旗下杭州泽鎏对金华安芯众义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9,500万元人民币调减至4,750万元人民币。经与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协议,杭州泽鎏认缴出资额调整至4,750万元,浦江众集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调整至640万元,温州嘉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调整至3,950万元,新增晋江晋信投资有限公司和汪宇澄2名合伙人,金华安芯众义基金出资总额不变,各合伙人调整后认缴出资额与份额比例明细如下:
合伙人姓名/名称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认缴比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 认缴比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 | |
浦江众集信息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0.5454% | 340 | 1.0266% | 640 |
浦江县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9.9968% | 18,700 | 29.9968% | 18,700 |
杭州泽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2390% | 9,500 | 7.6195% | 4,750 |
长三角(嘉兴)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205% | 5,000 | 8.0205% | 5,000 |
嘉兴科技城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8.0205% | 5,000 | 8.0205% | 5,000 |
温州众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205% | 5,000 | 8.0205% | 5,000 |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6997% | 4,800 | 7.6997% | 4,800 |
金华市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 4.8123% | 3,000 | 4.8123% | 3,000 |
金华市双龙人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123% | 3,000 | 4.8123% | 3,000 |
衢州汇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82% | 2,000 | 3.2082% | 2,000 |
温州嘉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082% | 2,000 | 6.3362% | 3,950 |
杭投股权投资(杭州)有限公司 | 3.2082% | 2,000 | 3.2082% | 2,000 |
浙江省华浙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1.6041% | 1,000 | 1.6041% | 1,000 |
浙江农发产业投资有限 | 1.6041% | 1,000 | 1.6041% | 1,000 |
公司 | ||||
晋江晋信投资有限公司 | - | - | 2.4062% | 1,500 |
汪宇澄 | - | - | 1.6041% | 1,000 |
100% | 62,340 | 100% | 62,340 |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基金份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是基于宏观环境变化及子公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伙企业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