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中大: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物产中大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电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当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电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