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产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3-15  中航产融(600705)公司公告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对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分红比例的要求,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3年度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的执业资质,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我们对2023年度聘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真核查了报告内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因内部控制事项而可能导致的重大风险。

因此,我们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在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2022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在对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有利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公司2023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对2023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殷醒民 孙祁祥 周华

2023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