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3-032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液晶”)、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光电”)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775亿元。已实际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32.95亿元、为彩虹光电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96.70亿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6.33亿元(含预计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人民币122.73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130.62%,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2023年4月18日和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彩虹光电提供担保额度为70亿元,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额度为20亿元,为全资子公司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供担保额度为50亿元。
因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发生频次较高,公司对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情况按月汇总披露。2023年7月,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 债权人 | 担保合同 签订日期 | 本次担保 金额 | 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 |
合肥 液晶 |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 | 2023-07-20 | 2.20 | 16.225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 2023-07-20 | 1.00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2023-07-26 | 0.575 | ||
彩虹 光电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 | 2023-07-27 | 5.00 | 56.50 |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2.95亿元、彩虹光电
96.70亿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实施后,为合肥液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725亿元、为彩虹光电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1.7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
合肥液晶成立于2009年8月26日,法定代表人:杨国洪,注册地址:合肥新站区涂山路5号,注册资本671,247.7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69.76%(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陕西彩虹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合肥液晶
96.80%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晶用玻璃基板及相关零部件、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合肥液晶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79,410.06 | 852,839.81 | |||
负债总额 | 479,689.64 | 455,166.67 | |||
资产净额 | 399,720.41 | 397,673.13 | |||
资产负债率 | 54.55% | 53.37% | |||
2022年 | 2023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91,010.33 | 26,682.80 | |||
净利润 | 3,217.36 | -2,047.28 |
(二)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彩虹光电成立于2015年11月13日,法定代表人:薛首文,注册地址: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注册资本1,424,727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99.79%。该公司主要从事液晶面板生产和销售。彩虹光电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956,969.14 | 2,961,801.74 | |||
负债总额 | 1,504,240.82 | 1,549,283.77 | |||
资产净额 | 1,452,728.32 | 1,412,517.97 | |||
资产负债率 | 50.87% | 52.31% | |||
2022年 | 2023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805,831.62 | 200,930.29 | |||
净利润 | -266,759.92 | -40,210.35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类型: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担保金额: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站支行2.2亿元、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1亿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0.575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5亿元,合计8.775亿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截止2023年3月31日,合肥液晶资产负债率为53.37%,彩虹光电资产负债率为52.31%。货币资金充足,偿债能力较强,且无逾期债务发生,不存在较大偿债风险。
3、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合肥液晶96.80%股权,直接持有彩虹光电99.79%
股权,对合肥液晶和彩虹光电具有绝对控制权,其他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极小,故未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担保事项为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56.33亿元(其中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为133.60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68.08%,预计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122.73亿元),占公司2022年末已经审计净资产的130.62%。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