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7  光明地产(600708)公司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郭强先生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3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兹定于2023年6月13日(周二)下午13:30,在上海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A座五楼会议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3-03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召开情况说明

(一)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履行审议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一),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阅,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履行审议程序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一)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5月2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本次会议形成决议生效尚须履行的申请程序

本次会议议案(一),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