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补选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提议,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陆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光明地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各位董事的工作经验和业务专长,经全体董事提名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补选陆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同意补选陆吉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职期限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已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6:30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下午16:45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
委员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在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对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补选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的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三、尚须履行其他程序:
依据《公司章程》“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为确保治理结构完善及企业正常运营,公司将依法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陆吉敏先生简历陆吉敏,男,汉族,1965年7月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学历,法学硕士。曾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部总经理,上海申迪(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室主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