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上市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月24日、1月25日、1月2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1月27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2024年1月29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以涨停价收盘。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
资。
一、公司经营无重大变化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1月24日、1月25日、1月26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2024年1月29日,公司当日股票价格以涨停价收盘。鉴于公司股票价格短期涨幅较大,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