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12  光明地产(600708)公司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满足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明地产”、“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账期管理,改善企业现金流,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转型发展,提升资本市场创新形象,根据《民法典》、《公司法》、《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资产支持计划产品发行前登记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优化资产支持计划分期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拟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即上游供应商因向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履行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的义务后而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享有的付款请求权;供应商通过该应收账款向保理公司进行保理融资,从而形成了保理公司的保理债权,保理公司将其对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应收账款作为基础资产,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保登”)申请不超过30亿元的资产支持计划储架额度,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实现债务加入。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产品类型

资产支持计划业务,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设立支持计划,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的业务活动。

2、发行规模与发行安排

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项目采取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方式,拟申请储架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有关监管部门批复的金额为准,并以各期资产支持计划实际成立时的公告为准。

3、发行时间与发行期限

资产支持计划应当自取得中保登产品登记编码1年内完成首期产品的发行,末期产品发行距首期产品发行时间不超过1年,本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市场利率水平择机发行。同时根据市场环境、参考同业产品在中保登的发行情况及投资人期限偏好,确定单期产品的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

4、发行利率

根据发行期间市场无风险利率水平、公司信用溢价情况、中保登市场同类产品发行情况以及投资人情况确定。

5、增信措施

本公司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于每一笔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出具无条件付款确认文件,确认本公司对基础资产项下各笔应收账款到期时的未偿款项承担无条件的共同付款义务,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函件约定为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出具担保函,确认对光明地产的还款义务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风险提示

上述业务尚需取得中保登同意,最终以中保登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具体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有关授权事宜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

经营层就前述事项与其他相关各方进行接洽、谈判和协商,并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具体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保理商、受托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协商、修改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和产品结构,以及执行未完成相关事项所需的相关审批、登记及交割手续等。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开展供应链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