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产: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28  光明地产(600708)公司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须股东会审议通过。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 产”)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2025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 要求,所作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为了保障公司2026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 务所,于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 号5 幢 1088 室,自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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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2025 年末合 伙人人数为76 人,注册会计师共34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2,237.70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 万元,证券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 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 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 筑业、房地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 万元。另有 3 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 万元。(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尚无生效判决。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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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 次、 监督管理措施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3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5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执业记录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颋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妍虹,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严臻,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8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 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 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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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 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 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 年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260 万元,其中财务 报告审计费用为2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 万元;拟确定的 2026 年度审计服务报酬总额和构成与2025 年度保持不变。

3.审计费用支付情况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将在双方签订 正式合同并生效后,按节点进行支付。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先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均全票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委员王扬女 士、张晖明先生、朱洪超先生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 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续 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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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其2026 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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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