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3-09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37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向14名特定对象发行了321,520,664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24,922,994.8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5,9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09,022,994.8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师费、专项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909,743.8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204,113,251.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1,520,664股后实收资本的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22]证验字第0400002号)。
2、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2022年1月1日募集资金余额 | |
2 | 加: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2,209,022,994.88 |
3 |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 1,632,413,373.02 |
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487,141.78 |
5 | 减: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400,319,262.96 |
6 | 其中:销户余额转回结算户 | 319,262.96 |
7 |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2,777,500.68 |
3、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701,050.4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2,777,500.68 |
2 | 加: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 132,000,000.00 |
3 | 减:募投项目进度款 | 309,484,468.53 |
4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408,018.33 |
7 |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5,701,050.48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和2022年8月13日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截至 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对应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注1] | 利息收入(累计) | 截至2023年6月30日账户余额 |
卡隆威项目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建支行 (4100020729200162533) | 450,000,000.00 | 1,619,979.66 | 1,198,941.83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00.00 | |||
卡隆威项目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129680100101185549) | 350,000,000.00 | 2,069,390.68 | 504,394.66 |
补充流动资金 | 59,022,994.88 | |||
卡隆威项目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吕岭支行(352000665013001000578) | 200,000,000.00 | 959,444.07 | 809,344.04 |
卡隆威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 (755901567810222) | 400,000,000.00 | 1,292,743.96 | 2,963,708.04 |
卡隆威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40328001040064928) | 200,000,000.00 | 784,438.81 | 224,661.91 |
补充流动资金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故宫支行(80116600002924) | 250,000,000.00 | 171,255.80 | 已销户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会展中心支行 (424782778441) | 250,000,000.00 | 148,007.16 | 已销户 |
合计 | 2,209,022,994.88 | 6,700,916.66 | 5,701,050.48 |
注: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中包括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卡隆威项目
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1,6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项从募集资金账户进行项目投资支出金额为1,332,874,846.67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等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0,902.299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0,948.44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4,189.78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 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卡隆威项目 | 160,000.00 | 160,000.00 | 未作分期承诺 | 30,948.4469 | 133,287.4847 | 不适用 | — | 2023年2月 | 26,158.28 | 是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2,492.2995 | 62,492.2995 | 未作分期承诺 | 0 | 60,902.2995 [注1]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222,492.2995 | 222,492.2995 | — | 30,948.4469 | 194,189.784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15日出具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XYZH/2022XAAA20253),截至2022年8月2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60,822.54万元。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全部归还。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2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实际已经100%完成,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存在1,590万元的差额,为募集资金到账前扣除的保荐承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