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6  盛屯矿业(600711)公司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9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振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0月9日下午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相应发出《盛屯矿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