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0711 股票简称: 盛屯矿业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股权登记日期:2023年9月26日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10月9日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和拍照。
三、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为2023年9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上述人员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
五、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干扰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否则,大会主持人将依法劝其退场。
六、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外,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建议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序号 会议议程1 宣布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数、介绍来宾2 股东审议议案3 各位股东代表发言、提问4 通过大会计票人、监票人名单5 对议案进行表决6 宣布表决结果7 宣读法律意见书8 大会闭幕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较好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与上年相同,其中: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60万元(含税),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议案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代表审议。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