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盛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矿业”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熊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完成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双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盛屯矿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