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证券简称:盛屯矿业公告编号:2026-00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或“上市公司”)、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鑫(珠海)”)、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源盛屯锌锗”)。
●公司下属公司科立鑫(珠海)及四川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锌锗”)拟为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科立鑫(珠海)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科立鑫(珠海)在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栏港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栏港支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整融资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拟为汉源盛屯锌锗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下属公司科立鑫(珠海)及盛屯锌锗拟与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公司在中信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亿伍仟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科立鑫(珠海)、盛屯锌锗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盛屯矿业
(1)公司名称: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01月14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亭路836号3#楼101号A单元
(4)法定代表人:熊波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9,061.1551万元
(6)经营范围:对矿山、矿山工程建设业的投资与管理;批发零售矿产品、有色金属;黄金和白银现货销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咨询;智能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服务;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元) | 37,528,507,486.37 | 41,752,697,930.88 |
| 负债总额(元) | 20,630,179,992.47 | 23,012,155,213.84 |
| 资产净额(元) | 16,898,327,493.90 | 18,740,542,717.04 |
| 项目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9月 |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元) | 25,730,460,453.80 | 21,716,871,818.7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005,394,698.48 | 1,701,661,116.1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 | 科立鑫(珠海) | 盛屯锌锗 |
| 被担保方 | 盛屯矿业 | |
| 债权人 |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 |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 | 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担保金额 |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整。 | |
| 担保范围 |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上述担保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议程序,公司下属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5日和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拟与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立鑫(珠海)在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
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与珠海农商银行高栏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科立鑫(珠海)在珠海农商银行高栏港支行办理融资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柒仟伍佰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拟与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汉源盛屯锌锗在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办理综合授信而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之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公司为科立鑫(珠海)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9,486.42万元,公司为汉源盛屯锌锗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4,833.22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科立鑫(珠海)
(1)公司名称:科立鑫(珠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浪涌路6号
(4)法定代表人:郑良明
(5)注册资本:人民币18,000万元
(6)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科立鑫(珠海)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元) | 851,082,017.16 | 1,104,336,145.82 |
| 负债总额(元) | 326,585,221.15 | 513,544,807.52 |
| 资产净额(元) | 524,496,796.01 | 590,791,338.30 |
| 项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元) | 641,756,222.99 | 417,314,520.77 |
| 净利润(元) | 35,726,809.09 | 63,929,479.38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科立鑫(珠海)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2、汉源盛屯锌锗
(1)公司名称:汉源盛屯锌锗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8日
(3)注册地址:四川省汉源县万里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龙双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0,000万元
(6)经营范围:铅锌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矿产品购销;锌锗系列产品冶
炼、深加工、销售;新能源材料、电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有色金属、稀
贵金属冶炼、销售;锌锗原料伴生金属及废渣综合回收、加工、销售;锌焙砂
加工、销售;硫酸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汉源盛屯锌锗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元) | 4,250,199,021.68 | 4,509,729,767.46 |
| 负债总额(元) | 2,725,949,089.40 | 2,926,527,341.86 |
| 资产净额(元) | 1,524,249,932.28 | 1,583,202,425.60 |
| 项目 | 2024年1-12月(经审计) |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元) | 5,398,178,688.07 | 3,723,257,973.92 |
| 净利润(元) | 74,460,876.62 | 55,370,483.36 |
(8)被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汉源盛屯锌锗为盛屯矿业的全资孙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 | 盛屯矿业 | 盛屯矿业 | 盛屯矿业 |
| 被担保方 | 科立鑫(珠海) | 科立鑫(珠海) | 汉源盛屯锌锗 |
| 债权人 | 光大银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行 | 珠海农商银行高栏港支行 |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
| 保证方式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连带责任保证 |
| 保证期间 |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 担保金额 | 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 | 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7,500万元整 | 最高额本金为人民币15,000万元整 |
| 担保范围 | 债务本金、利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 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逾期罚息、挪用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 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科立鑫(珠海)、汉源盛屯锌锗是公司的下属公司,上述担保是根据公司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
为。上述担保不会对公司资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余额为955,716.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76%,其中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17,204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余额为938,512.6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65%,公司对外担保均无逾期。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