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1-18  南京医药(600713)公司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

? 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4年1月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材料,并于2024年1月15-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陆志虹先生、骆训杰先生、Marco Kerschen先生,独立董事胡志刚先生、王春晖先生、陆银娣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人员共396名,可解除限售股数量为524.8188万股。

关联董事周建军先生、张靓先生、徐健男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ls2024-004之《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根据《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本激励计划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9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524.8188万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4年1月15-17日)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4年1月15-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