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医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南京医药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6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814,91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1,491,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2,450,077.69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69,040,922.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月2日出具了《募集资金验证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500001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 22,379.00 | 22,379.00 |
| 2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 (二期)项目 | 16,677.79 | 14,238.06 |
| 3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 (一期)项目 | 47,164.00 | 39,087.32 |
公司2025年12月更名为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2,444.73 | 32,444.72 |
| 合计 | 118,665.52 | 108,149.10 | |
注: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均为备案项目其中一期。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金额 | 投入进度 (%)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 22,379.00 | 11,215.44 | 50.12 | 2026年8月 |
| 2 | 南京医药南京物流中心(二期)项目 | 14,238.06 | 7,933.38 | 55.72 | 2026年12月 |
| 3 | 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项目 | 39,087.32 | 18,681.54 | 47.79 | 2026年12月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31,199.712 | 31,199.71 | 100 | 不适用 |
| 合计 | 106,904.09 | 69,030.07 | 64.57 | - | |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更好地实施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计划、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结合行业监管、业务扩张、项目实施、技术迭代等多重现实客观因素,经公司谨慎研究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6年8月延长至2027年12月。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1 |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 | 2026年8月 | 2027年12月 |
系扣除了发行费用后的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计划完成“三大数字平台”建设,包括面向上下游供应链协同、药事服务集成管理及物流智能执行交付的“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医药零售创新服务模式与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为公司经营提供大数据支撑的“数字运营决策平台”。此外,公司将构建包含业务中台、数据中台、技术中台的中台体系,实现前端业务敏捷快速迭代、中台业务统一调度、业务数据融合共享的数字化智能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截至目前,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已签约合同78项,覆盖全部40个项目卡片,已完成验收25项。其中:含数字物流的数字供应链平台建设方面,完成物流及供应链标准化咨询交付、物流数字化第一阶段建设试点、上游供应链项目协同推广、数字营销、医疗器械SPD、追溯码管理平台以及医共体平台等项目上线与验收;数字新零售运营平台建设方面,完成零售数字化项目第一期试点、零售基础数据集成平台的验收,开展零售数字化项目第二期与新DTP患者管理平台建设;数字运营决策平台建设方面,完成基于人工智能的数字决策平台、多项集团化管控系统升级项目的上线与验收;数字化中台建设方面,完成数字化技术底座平台/业务中台/数据中台/主数据平台建设、数据治理实施、云ERP系统试点企业上线等。
因数字化转型项目涉及主营业务深度数据治理,各维度信息系统对接切换调试,行业政策动态调整升级以及数智化技术迭代等多重因素,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部分项目延期交付情况,使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进度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考虑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建设周期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的延期,是公司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经营现状及市场环境作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延长该项目实施进度,未改变项目投资方向、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调整募集资金投
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本次延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推进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合理把控建设节奏、降低投资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全流程管理与监督,统筹调配人力、物力等各类资源,严控项目质量,密切跟进市场动态与项目实施进度,科学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稳步加快募投项目落地实施,最大化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医药数字化转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12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决策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内容及投资总额等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兆印 王刚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