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矿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938,670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4.55%,占其持股总数的100%。
一、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情况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1026-2号),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矿业”)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938,67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 | 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 起始日 | 冻结 到期日 | 冻结 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金星矿业 | 否 | 41,938,670 | 100% | 14.55% | 否 | 2023-10-26 | 2026-10-25 | 青海省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财产保全 |
2.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青01民初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因青海国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金星矿业合同纠纷案执行财产保全需要,金星矿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938,670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被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星矿业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金星矿业 | 41,938,670 | 14.55% | 41,938,670 | 100% | 14.55 |
合计 | 41,938,670 | 14.55% | 41,938,670 | 100% | 14.55 |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金星矿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