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投:关于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2024年10月21日,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文投控股”)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新影联影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影联”)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重整相关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进行的债权申报在重整受理后继续有效,无需另行申报)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2024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89号《民事裁定书》及(2024)京01破540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北京新影联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及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的有关规定,现就重整债权申报通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通知
公司的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内搜索“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21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提交的债权申报材料、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等材料继续有效,无需重复提交,在重整程序中能够继续作为审查债权的依据。如债权涉及一般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违约金等计算的,债权人需根据《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相关要求进行补充申报。
债权申报网址 |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9251089 |
联系人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
电子邮箱 | wtkgglr@vip.163.com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9层(邮编:100048) |
联系电话 | (010)68414611、(010)68431949 |
工作时间 | 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
二、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文投控股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1月22日上午9时30分以非现场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会议召开具体方式及审议议案等内容,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届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本次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实际结果以会议最终决议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