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股份: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凤凰股份(600716)公司公告

2023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凤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及2023年度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是刘静女士、王译萱先生和陆金龙先生,刘静女士和陆金龙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刘静女士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会议就公司年报审计、内控执行等相关工作进行审议。

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1月3日2022年度报告事前沟通会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年3月23日2022年度报告沟通会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年3月29日1)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下属公司江苏和昇地产有限公司申请银团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0月26日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凤凰股份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2023年11月7日关于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本年度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提议启动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程序,并就公司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了相关内容。

3、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及时审阅审计工作报告和其他工作报告,促使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 2023年,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监管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总体评价

2023年,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工作。2024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职能,持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