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娄占山先生,独立董事祁怀锦先生、张玉利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副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安国利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焦广军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深入推进2023-2025年全面合规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