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十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八次临时董事会于2023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焦广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2020-202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结果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职业经理人2022年度、2020-202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结果进行了核定。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