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2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及2023-2025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根据《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公司对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及2023-2025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了核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