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十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届十六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先生召集。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结果的议案》
公司对职业经理人2023年度各项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定量指标结果均完成挑战值,定性指标结果均为完成。
该议案事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涛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