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关于公司职工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职工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 董事丁建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丁建志先生辞去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相应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职工董事离任情况
(一) 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是否继续
在上市公 司及其控
股子公司
具体职
务(如
适用)
是否存在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
姓名 离任职务 离任时间 原定任期
到期日 离任原因
承诺
任职
否,不存在未
履行完毕的公
开承诺(含增
持承诺)
职工董事、战略 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
2028 年5 月27 日 工作变动 否 /
2026 年6
月11 日
丁建志
(二) 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丁建志先生的辞职 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 运行,丁建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人员不 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丁建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代表职工利益充分 发表意见,积极维护职工和公司权益,为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和高质量
发展作出了不懈努力,公司董事会对丁建志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杨志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 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志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职工董事的任职条件和要求,不 存在不得担任职工董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职工董事简历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2 日
附件:
职工董事简历
杨志新先生,1972 年1 月出生,工程硕士。曾任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天津港东疆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执 行董事、党总支书记,天津港信息技术发展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天津港口EDI 中心主任,天津随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科信设施部副总经理,天津港轮驳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现任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 席、党群工作部部长。
杨志新先生与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选举前持有公司股票864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 述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