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8  东软集团(600718)公司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3,622,133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0,67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

?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收到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产业集团”)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东大产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3,622,133股,持股比例由7.5897%减少至4.99999%,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教育部“教技发函[2005]11号”文(2005年7月1日签发)批准,由东北大学产业发展公司(东北大学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东北大学为其唯一的出资人。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代表东北大学持有投资企业的股权和经营性资产。

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号巷11号

法定代表人:徐峰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000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117727828F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品、新材料、冶金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制造、技术工程承包,技术咨询、服务、转让、培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企业投资管理、企业资产经营、物业管理。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推动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实施既定减持股份

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东软集团股份16,709,933股;于2023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东软集团股份16,912,200股。至此,自2021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2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3,622,133股。本次权益变动前,东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4,292,7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897%。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大产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670,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

本次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数量(股)减持均价 (元/股)
集中竞价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9月24日7,384,53310.08
集中竞价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7月27日9,325,40011.30
大宗交易2023年7月27日16,912,2009.72
合计33,622,133

注1:东大产业集团不存在一致行动人。注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23年7月27日,东大产业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权益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东北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4,292,7057.5897%33,622,13360,670,5724.99999%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2021年7月13日总股本1,242,370,295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以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1,213,413,212股计算。

本次权益变动后,东大产业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东大产业集团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东软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东大产业集团减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