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在沈阳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牟宏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