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
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所得股份将在回购完成之后全部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52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7.61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07,410,101.33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0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96%,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585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52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7.61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107,410,101.33元人民币(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