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软集团: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查股网  2024-03-08  东软集团(600718)公司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的登记。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3年8月28日至2024年2月2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在自查期间,有1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公司核查,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时间买卖公司股票时,上市公司尚未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安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