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更正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披露了《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26)。经事后核查发现,上述公告中落款日期有笔误,现予以更正如下:
更正前:2023年4月17日
更正后:2024年4月17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