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审核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00%股权、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已分别于2022年5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1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年2月2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10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4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该项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023年3月31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中止本次交易审核。
2023年4月26日,公司将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更新至2022年12月31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向上交所申请恢复审核本次交易事项。2023年4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2023年5月1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18号)。
2023年5月30日,因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相关评估资料已过有效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五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交易事项。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中止审核的通知。
截至目前,公司已将申请文件中相关审计报告财务数据及评估资料更新至2023年3月31日,并协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恢复审核的申请文件。2023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同意恢复审核的通知。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