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47号───────────────
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所有关规定,本所对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提升生产能力的项目中,用于公规院、一公院、西南院约8.16亿元的资金主要用途为购置办公场所
及装修费;配套募集资金中3.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请公司结合置入资产的自有资金及资金需求情况、相关办公场所的性质、新增购置办公场所的必要性等进一步分析该部分配套募集资金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进行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本所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提交重组委审议。
请你公司及时提交重组报告书(上会稿)。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主题词:主板 重组 意见落实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09月14日印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