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47号)(以下简称“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和公司当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及回复,现将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及中介机构核查意见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上交所报送重组报告书(上会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
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