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4-11  中交设计(600720)公司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20)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四月

目录

目录 ...... 1

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议案1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5议案2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7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9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4

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7

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21议案9关于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制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 22

议案10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预算方案的议案 ...... 27

议案1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29议案12关于审议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2议案13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 37

议案14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9议案15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1议案16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43议案17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44议案18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46议案19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47附件 ...... 48

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重要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楼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大会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介绍见证律师和其他参会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举现场会议的监计票人。

三、审议会议议案。

四、进行表决。

五、安排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同时进行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情况汇总。

六、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七、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请参会人员认真阅读。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严格按照程序安排会务工作,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共同维护好大会秩序。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通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里通过会议通知上列明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会议相关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须提前到达会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出示本次会议通知中明确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和文件。

五、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原则上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和其他未公开的信息不能在股东大会上公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六、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共需审议19项议案,议案3、9、11、1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2、3、9、11、12、17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3、14、15、16为特别决议事项。

八、未经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

议案1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重大资产重组工作顺利推进,保持公司股权结构和经营的稳定性,2022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23年10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于2023年11月完成资产交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章程有关规定,中交设计编制形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经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依次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393,926,757.35元,2022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58,424,407.05元,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普通股股利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49,330,626.9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03,020,537.50元。

二、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758,424,407.05元的3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2,061,708,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

0.1104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227,612,616.30元。

三、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4次会议前置研究、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是否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758,424,407.05元的3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061,708,481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104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227,612,616.30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附件: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审议稿)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议案2关于审议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于2023年10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于2023年11月完成资产交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章程有关规定,中交设计编制形成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已经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依次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23年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2022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为置入资产同期业绩,公司上年末未分配利润6,639,366,879.30元,2023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766,058,967.18元,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2,333,424.98元,六家院转增资本5,180,93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236,829,271.46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相关规定,结合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按照不少于当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766,058,967.18元的30%向全体股东分配股息,即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061,708,48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

0.2570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529,859,079.62元。

三、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4次会议前置研究、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是否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净利润1,766,058,967.18元的30%向全体普通股股东分配股息,即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061,708,481股为基数,向全体普通股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2570元的股息(含税),总计人民币529,859,079.62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附件: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审议稿)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议案3关于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交设计重大资产重组于2023年10月30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并于2023年11月完成资产交割,根据2022年12月,祁连山、中国交建与中国城乡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绩承诺指标

根据《业绩承诺补充协议》规定,各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4]0201512号),各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业绩承诺资产累计承诺净利润
2023年2024年2025年
2023年交割的承诺净利润公规院业绩承诺资产46,409.9596,197.24148,607.97
一公院业绩承诺资产43,022.4885,783.87129,709.60
二公院业绩承诺资产43,489.7489,005.90136,510.94
西南院业绩承诺资产12,726.9326,449.8241,176.70
东北院业绩承诺资产5,663.5612,176.6519,751.38
能源院业绩承诺资产772.981,777.712,807.79

项目

项目2023年度
公规院一公院二公院西南院东北院能源院
业绩承诺金额46,409.9543,022.4843,489.7412,726.935,663.56772.98
实现金额55,073.5444,633.8953,773.8118,043.675,988.091,274.34
差额8,663.591,611.4110,284.075,316.74324.53501.36
实现率(%)118.67103.75123.65141.78105.73164.86

综上所述,公司各项业绩承诺资产2023年度均已完成业绩承诺净利润。

三、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5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是否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议案4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或“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编制形成了财务决算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决算报告已经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依次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决算报告介绍

二、重要财务事项的分析说明

(一)财务状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74.92亿元,较2022年281.25亿元减少6.33亿元,降幅2.25%。其中,流动资产占比65%,非流动资产占比35%,资产结构健康,整体流动性较好。负债总额146.95

亿元,较2022年182.17亿元减少35.23亿元,降幅19.34%。股东权益总额127.97亿元,较2022年99.08亿元增加28.90亿元,增幅

29.17%。

权益变动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六家院期初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51.81亿元,减少未分配利润,同时2023年公司盈利,归母净利润增加17.66亿元,增加未分配利润;二是根据重大资产重组安排,置出祁连山有限形成的处置收益31.83亿元、祁连山有限的过渡期损益

10.53亿和货币资金0.8亿增加合并层面的资本公积。公司资产负债率53.45%,较年初64.77%降低11.32个百分点,防控债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经营状况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11亿元,同比增长2.16%,营业成本98.40亿元,同比增长0.84%,毛利率27.17%,同比增加0.95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17.66亿元,同比增长4.18%,归母扣非净利润17.83亿元,同比增长14.37%,基本每股收益1.3081元,同比降低0.8%。

2023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勘察设计收入96.58亿元,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收入25.89亿元,检测、监理及其他收入12.64亿元,占主营业务比重分别为72.57%、19.46%、7.97%。勘察设计类业务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同比增加近10个百分点,毛利率

31.47%,同比增加0.59个百分点。检测、监理业务营收占比分别增加0.51个百分点、0.27个百分点,毛利率同比增加2.13个百分点、

3.18个百分点。工程总承包及项目管理业务贡献营业收入25.89亿元,同比降低31.73%,收入贡献度19.16%,同比减少9.51个百分点。公司设计咨询核心主业不断夯实,高毛利业务占比持续提升。

(三)现金流情况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0亿元,较2022年24.17亿元减少24.07亿元。连续多年保持净流入,但本期同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公司将结算中心存款转至银行存款,增加上年同期经营现金流入,二是部分业主回款放缓,同时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加快对民营供应商结算支付。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2亿元,较2022年-2.33亿元增加1.21亿元,同比降低52.07%,主要是对外支付投资款等同比降幅小于收回投资收到现金同比降幅。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2亿元,较2022年-0.41亿元减少20.41亿元,同比降低49.78%,主要是六家院支付集团特殊分红款19.21亿元。

三、党委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已经2024年第5次会前置研究、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是否同意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议案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定期报告相关要求,公司已编制完成《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及《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发布时间为3月27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依据

(一)证监会公告〔2021〕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23〕127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3号)、《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中《第六号——定期报告》相关规定;

(三)上交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重要提醒(关于本所公告编制软件增加2023年年度报告模板的通知)》;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五)中交设计本部、6家院2024年工作会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主要从上市公司股东回报提升角度将2023年在市场开拓、价值创造、责任担当、风险防范等方面工作亮点进行客观总结,同时立足企业发展战略全局,结合“一利五率”改善要求、核心竞争力提升等方面合理展望2024年发展目标和具体举措。报告主要分为非财务和财务两大部分,其中:

非财务部分,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经营情况讨论、行业情况、

公司业务情况、核心竞争力分析、主要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公司治理、环境与社会责任、重要事项(承诺履行、非经占用、事务所聘任、重大关联交易、担保等事宜)、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等;财务部分,和审计报告保持一致,包括财务报表、报表项目注释、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承诺及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等内容。

三、其他重要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2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通知》规定,“主板上市公司因进行破产重整、借壳上市或重大资产重组,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建立健全内控体系的,原则上应在相关交易完成后的下个会计年度年报披露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1日对外公告《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因此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

四、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股东大会决策要点是否同意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1.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

2.中交设计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或公司)《公司章程》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出报告。公司董事会编制了《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下称《董事会工作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依据

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范,以及公司董事会在2023年的履职情况。

二、报告主要内容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为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回顾、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三个部分。

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主要为公司重组上市的完成情况,以及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主要包含历次公司治理相关会议的召开情况、历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独立董事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以及利润分配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主要为夯实传统业务优势,关注存量市场升级;充分挖掘数字经济的商业潜力;布局低碳公路、低碳水务等低碳业务;“低空经济”“地下空间”双向突破;以高端咨询引领策划重大项目;加速国际接轨践行海外优先;加强股权合作,推动资本并购;加强市值管理积极回馈股东;建立多渠道股权激励机制。

三、党委(常委)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5次会议前置研究、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报告主要内容。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7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定,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或公司)独立董事起草了《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下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编制的依据

报告的编制依据主要为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相关规范,以及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二、报告主要内容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年度履职概况、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总体评价和建议四个部分。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主要为董事个人简历、独立性说明;年度履职概况主要是独立董事年度内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参会情况的统计,以及日常履职情况;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则主要是独立董事对于历次董事会议案相关内容所发表的独立意见;总体评价和建议主要是对独立董事个人履职的总结。

三、报告编制的重要事项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本次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由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出具,并根据每位独立董事的实际履职情况编制。

四、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股东大会决策要点请各位股东决策,股东大会是否同意以上报告。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1.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志军)

2.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薄立新)

3.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赵新民)

4.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聂兴凯)

5.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马继辉)

6.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于绪刚)

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以监事会名义编制了《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简称工作报告),具体如下:

一、报告主要内容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主要包括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监事会人员变动情况、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等内容。

二、监事会会议意见

该工作报告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请各位股东决策,是否同意以上报告主要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9关于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制定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和《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结合现有生产经营实际及未来发展预期,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或公司)对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与关联人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同时对2024年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9日,重大资产重组交割完成并完成新增股份登记,中交设计正式成立,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人。

(一)2023年12月日常性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23年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统称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为46,089.11万元。

从各单项交易类别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40,963.91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实际发生金额5,003.04万元;购买关联人销售的产品实际发生金额118.54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实际发生金额3.62万元。

(二)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性关联交易合同金额总计约55亿元。

从各单项交易类别看,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36.5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16.4亿元;购买关联人销售的产品预计金额2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预计金额

0.1亿元。

其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17,041.84万元(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变更实际控制人后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预计金额其中: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0日实际发生金额
提供劳务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40,963.91365,00015,943.89
接受劳务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5,003.04164,000897.5
购买产品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118.5420,000200.44
接受租赁资产和管理服务中交集团、中国交建及其所属企业3.621,0000
合计46,089.11550,00017,041.8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交集团系由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是全球领先的特大型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商,主要从事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装备制造、城市综合开发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融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管理运营一揽子解决方案和综合一体化服务。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809D),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2005年12月8日;

4.注册资本:727,402.38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7.经营范围: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各种专业船舶总承包建造;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承担国内外港口、航道、公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包括工程技术经济咨询、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材料的采购和供应、设备安装);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建设工程的总承包;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9.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交集团总资产27,055.12亿元,净资产6,133.79亿元;2023年截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6,700.26亿元,净利润250.27亿元;

10.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二)本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目前,中国交建持有本公司1,110,869,947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3.88%,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交建在香港、上海两地上市,盈利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在全球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现持有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4369E),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成立时间:2006年10月8日;

4.注册资本:1,628,011.14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6.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7.主营业务:基建业务、房地产业务、疏浚业务、装备制造及其他业务;

8.实际控制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9.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交建总资产17,935.17亿元,归母净资产2,897.52亿元;2023年截至三季度,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477.02亿元,归母净利润162.46亿元;

10.经分析,该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其他主要关联人情况

其他主要关联人主要是中交集团、中国交建所属企业,主要关联人清单详见附件。

三、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提供劳务:向关联人提供基础设施、临时设施的设计、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顾问及管理服务等;

接受劳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基础设施、临时设施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以及相关的顾问及管理服务等;

购买产品:向关联人购买产品及设备,包括办公用品、信息化网络系统、工程产品、设备配件等;

接受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关联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租赁房屋、厂房及辅助生产经营的设备、设施服务等。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商品或服务有

国家标准价格,即采用国家标准价格;如无国家标准价格,商品或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所供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供求状况、数量、单价等情况,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按照书面协议或合同约定定期、按时结算。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上述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总办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股东会决策要点是否同意:

(一)确认2023年取得控制权后至2023年12月31日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46,089.11万元;

(二)制定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55亿元:

其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预计金额36.5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预计金额16.4亿元;购买关联人销售的产品预计金额2亿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和资产管理服务预计金额0.1亿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附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关联人清单

议案10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年”工作要求,结合各类专项工作,围绕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公司全方位多维度推进2024年度预算工作,制定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预算编制依据

公司在综合考量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产业发展形势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4年市场开拓计划、生产经营计划等,从业务源头出发,深化业财融合,经过审慎分析研究,编制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指标。

二、预算编制原则

公司假设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制度无重大变化,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安排,以新签合同额、收入、利润、净利润数据为编制年度预算基础。

三、主要预算指标

公司计划2024年:

1、利润总额目标计划同比增速:4%-10%。

2、净利润总额目标计划同比增速:4%-10%。

四、党委(常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5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

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股东大会决策要点是否同意公司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审议稿)

议案1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结合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债务风险管控管控要求及各子公司需求,综合核定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为10.79亿元,包含关联担保1.54亿元。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

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计划额度为10.79亿元,其中:

1.2024年公司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为6.45亿元;

2.2023年末,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4.34亿元,占公司归母净资产(2023年末归母净资产124.62亿元)比为3.48%。其中,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含控股)对外担保余额2.80亿元;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对关联方(中交集团内)对外担保余额1.54亿元,中国交建已经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无逾期对外融资担保。

二、担保基本情况

(一)担保信息

序号担保人-公司子公司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1.中交公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公规院)公规院下属子公司并表下属企业
2.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一公院)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关联方
3.一公院下属子公司并表下属企业
4.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二公院)贵州中交和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
5.贵州中交兴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
6.贵州中交福和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关联方

序号

序号担保人-公司子公司被担保人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
7.二公院下属子公司并表下属企业

(二)担保构成

1.2023年末担保余额为

4.34亿元,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关联担保
一公院中交西安筑路机械有限公司3,906
一公院下属子公司13,445
二公院贵州中交和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4,675
贵州中交兴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000
贵州中交福和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3,800
二公院下属子公司14,532
合计43,358

2.2024年子公司公规院对其子企业(含控股)新增担保额度为

6.45亿元。

2024年新增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担保额度使用效率,依据监管合规、效率优先、风险可控的原则,基于未来可能的变化,对于本次担保计划说明如下: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高融资担保计划额度的灵活性及使用效率,除对参股公司融资担保外,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对同类事项的融资担保事宜,在对应额度内调剂使用。

)担保计划额度内的具体事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由公司管理层审批。

(3)本次担保计划不含对进入重组或破产清算程序、资不抵债、连续三年及以上亏损且经营净现金流为负等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

子企业或参股企业担保,不含对金融子企业担保,不含集团内无直接股权关系的子企业之间互保。

三、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5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1.2024年子公司公规院对其子企业(含控股)新增担保额度为

6.45亿元。

2.考虑2023年末担保余额4.34亿元及2024年新增担保金额

6.45亿元,2024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总额度为10.79亿元,包含关联担保1.54亿元,非关联担保9.25万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议案12关于审议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公司拟与中交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见附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上市公司规则,本次关联交易按照存款本金和利息计算,金额为13.50亿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宏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资本:7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7月1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B座16层1603-1609

经营范围: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

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1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3、有价证券投资(股票投资除外);

14、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5日)。

因监管政策调整,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发生变更。2023年11月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财务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公司修订章程的申请已报监管机构审批,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交集团)占比5%;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交建)占比95%。

与公司关系:共同受中交集团控制。

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末,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95.42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75亿元,利润总额6.05亿元,净利润4.80亿元,不良贷款率为0,经营情况良好。以上为初审数据,最终以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为公司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根据业务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四、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存款利率财务公司吸收中交设计集团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存款利率上下限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同时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并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交建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服务的利率。

(二)贷款利率财务公司向中交设计发放贷款,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中国交建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服务的利率。

五、《金融服务协议》的主要内容甲方: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财务公司

(一)关于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集团存款的利率,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利率的规定,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存款利率上下限应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存款规定,同时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并且不高于乙方向中国交建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同期、同类型存款服务的利率。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甲方集团任一日在乙方的存款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3.50亿元,其中甲方各所属单位任一日在乙方的存款余额限额具体见下表。

序号

序号法人口径存款余额不超过(亿元)
1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33
2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64
3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35
4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3.12
5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49
6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1.45
7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0.12
合计13.50

(二)关于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集团发放贷款,应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参考,双方按照市场化原则以各自自身利益为本公平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提供同期、同类贷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同时不高于乙方向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期、同类型贷款服务的利率。协议生效期间,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乙方对甲方集团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贷款、票据承兑、贴现和提供非融资性保函等)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亿元。

六、风险评估情况公司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

(一)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经营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之规定经营,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风险预案情况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关于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处置预案》,通过成立资金风险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跟踪、评估、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资金风险;建立资金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置机制,并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开展对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八、总经理办公会及董事会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股东大会决策要点是否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合同有效期至下一年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涉及关联交易金额

13.50亿元。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附件:《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议案13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

各位股东: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日常管理需要,对《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开展修订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原因

公司自重组完成后,在经营宗旨、党委、董事会、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事制度等方面较原祁连山公司章程有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匹配公司发展实际,规范化公司管理,故开展此次修订。

二、修订主要内容

本次共新增了9项条款,修订了93项条款,删除了31项条款。重点更新条款如下:

第十条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民事权利,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践行“四者”定位,做国际高端咨询业务的领军者,数智绿色产业变革的推动者,全期规划管理咨询的实践者,资本运维融合创新的探索者,打造“世界一流高端设计咨询服务集团”,努力实现资本利润最大化,确保全体股东获得良好回报。

第九十八条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

公司党委成员一般为5-9名,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设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1-2名。

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行使下列职权:(十)以规范任期管理、科学确定契约目标、刚性兑现薪酬、严格考核退出为基本原则,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一百三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员工公开招聘、管理人员选聘竞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符合市场化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三、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4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4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股东会是否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

1.《公司章程》(审议稿)

2.《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说明表

3.现行《公司章程》

议案14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对原祁连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适应性调整,故开展此次修订工作。

一、修订主要内容

本规则包括总则、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附则等5个章节62项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上述章节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主要内容重复且表述规范存在差别,相关规范以《公司章程》为准。

2.修改会议召开备案机构,与证监会2022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保持一致。

原第十二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现第十一条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增加了委托表决的特殊情形规定

第二十九条表决前委托人已经去世、丧失行为能力、撤回委任、撤回签署委任的授权或者有关股份已被转让的,只要公司在有关会议开始前没有收到该等事项的书面通知,由股东代理人依委托书所作出

的表决仍然有效。

4.增加股东表决权限的限制细则第三十七条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增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特殊表决事项的规定第四十条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且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以上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1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制度修订内容并印发实施。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议案15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健全和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原祁连山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适应性调整,故开展此次修订工作。

一、修订主要内容

本规则包括总则、董事会会议的召集、董事会会议议事程序决议及记录、附录等4个章节37项条款,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删除原《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二章--董事的资格与任职、第三章--独立董事、第四章--董事会秘书、第五章--董事会职权、第六章--董事长”,上述章节对董事及董事会的选任及职权规范等主要内容与《公司章程》“第六章--董事会”主要内容重复且表述规范存在差别,相关规范以《公司章程》为准。

2.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完善董事会召集人规定

原第三十八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未设副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字体加粗部分删除)

现第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1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制度修订内容并印发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16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一、主要内容

该议事规则共计5个章节29条,明确了监事的资格和职责、监事会会议召集通知及召开、监事会会议议事程序决议及记录等内容。

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前置研究、十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制度修订内容并印发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议案17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对原祁连山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适应性调整,故开展此次修订工作。

一、修订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包括9个章节43项条款,明确了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确认、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的类别、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关联交易的执行、责任追究等,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修改关联交易的确认,明确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2.修改完善相关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明确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财务资金部和法律风控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协办。

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

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3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制度修订内容并印发实施。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审议表决时应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议案18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原祁连山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适应性调整,故开展此次修订工作。

一、修订主要内容该办法主要包括5个章节39项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监督方面的管理要求。

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1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第十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

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制度修订内容并印发实施。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议案19关于修订《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

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业务,防范债务风险,维护公司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融资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对原祁连山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适应性调整,故开展此次修订工作。

一、修订主要内容

该办法主要包括6个章节41项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担保对象审核、担保事项审批、担保执行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与追责方面的管理要求。

二、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会议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临时党委2024年第1次会议前置研究、2024年第1次总经理办公会、第十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股东大会决策要点股东大会是否同意该制度修订内容并印发实施。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