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设计: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30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7月5日以现场加电子通信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恒毅大厦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吉柱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其中职工监事1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安江高速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
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各方按照各项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及义务,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安江高速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