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化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黄河大道98号澳怡大厦21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日前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席伟、武晨曦、安斌、黄国良、梁美健、郑佳宁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温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结构性存款额度的议案
同意增加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人民币0.70亿元,增加后公司可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7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公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