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8 月1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 人,实际出席董事7 人。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富达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宁波富达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 估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章节。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开展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业务暨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水泥板块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情况,公司申请与有关银行开展反向保理业 务。由宁波富达将自身银行授信额度分配至水泥板块子公司,为其供应商提供融资 便利。本次计划分割授信额度1.80 亿元,公司为子公司承担连带共同还款责任, 该金额已包含在公司十一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 年 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之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上述1.80 亿元额 度内办理反向保理供应链金融业务,具体金额和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 司将严格供应商准入审查,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根据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