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采用现场会议和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目前公司董事8人,在公司本部参加现场会议的6人,董事熊卓远和董事李红淑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公司董事长郎国民主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修订章程的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经理层2022年度考核兑现方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编制《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公司2022年度法治合规工作报告
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