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http://ddx.gubit.cn  2023-09-07  华电能源(600726)公司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年9月

会议议题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华电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证券监管和国资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商登记管理机关董事变更登记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就《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本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是公司董事会不再设置副董事长职务,拟就原章程中关于副董事长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4 -序号

序号修订前修订后
1第六十八条第一段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六十八条第一段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2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3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4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华电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随着证券监管部门近年来对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的深化,独立董事的责任日益加大,独立董事在维护股东利益尤其是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控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同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公司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由5万元(税后)调整至7万元(税后),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华电能源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三

关于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

融资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保理”)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与华电保理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公司拟向华电保理办理电煤保理业务、应收款保理等融资贷款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华电保理的保理融资业务可采用线上审批,审批时间短,放款速度快,放款条件较宽松,在公司急需资金时能快速提供资金支持。

1、关联交易情况

(1)华电保理是由华电集团批准,于2019年12月23日在天津市东疆保税港区成立的商业保理企业,注册资本金6亿元人民币,华电集团持股比例100%。2022年总资产39.73亿元,净资产11.89亿元,净利润4,895万元。

(2)华电保理是华电集团定位于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专业化公司,坚持产融结合、服务主业,降低华电供应链运行成本,提升运行效率。华电保理以“科技+金融”为手段,依托华电供应链金融平台开展线上保理业务,在平台上系统企业可以在线开

具和使用电子信用凭证,在线确认应收应付账款,服务自身及供应商获得低成本融资,解决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服务系统企业降本增效,提升资金管理水平。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在华电保理办理不超过11亿元的融资业务。

2、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在华电保理的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1年期LPR上浮10BP,即不高于3.75%(其中实际办理融资业务期限利率为:一年期利率不超过3.5%,即1年期LPR下浮15BP;三年期利率不超过3.75%,即1年期LPR上浮10BP)。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