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0月10日以通讯方式方式召开,目前公司董事8人,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董事程刚先生因年龄原因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本公司2023年8月17日公告),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推荐李瑞光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候选人,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候选董事简历如下:
李瑞光先生,1967年出生,工程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白音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
此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于只有一名候选董事,将不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此议案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此议案
获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详见同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