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9月
会议议题
1、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华电能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人函〔2024〕173号《关于调整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意见》,推荐刘强先生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人选,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刘强先生,196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湖北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副主任、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工委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华电湖北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截至目前,刘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并经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13日
华电能源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30日召开十一届六次董事会、十一届第五次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5)。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根据实际情况,拟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一、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1、向关联方销售煤炭
为满足华电煤业销售区域优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升煤炭销售定价能力,公司拟将销售煤炭业务由关联人华电煤业集团运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运销”)拓展至华电运销等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全年度预计金额由51亿元调增至55亿元。
2、向关联方采购煤炭
为保证公司发电、供暖安全稳定用煤,补充长协煤源不足的结构性缺口,保障发电供热安全。公司拟向华电集团所
属企业采购煤炭,全年预计发生金额2亿元。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整金额和类别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原预计金额 | 2024年现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 1-6月实 际发生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增加后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煤炭 | 华电运销等华电集团所属企业 | 51亿元 | 55亿元 | 50% | 21.52亿元 | 37.02亿元 | 46.67% |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向关联人采购煤炭 | 华电集团所属企业 | - | 2亿元 | - | - | - | - |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
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可以对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进行不同交易类别之间的金额调剂,如实际发生总金额超过预计总金额的,对超出金额按照监管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
华电集团成立于2003年4月1日,法定代表人江毅,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注册资金370亿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7XN,主要业务为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的建设与监理;电力及相关技术的科技开发;技术咨询;电力设备制造与检修;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煤炭、页岩气开发、投资、经营和管理。截止2023年12月底资产总额10,977.52亿元,净资产3,370.36亿元,净利润256.87
亿元。截止2024年3月底资产总额11,126.32亿元,净资产3,515.52亿元,净利润87.84亿元。
2.关联关系
华电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华电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均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华电运销公司等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销售煤炭的价格经各方公平磋商,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情况,并参考以下因素确定:(1)全国产业政策与中国的行业及市场状况;(2)国家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就煤炭采购价格颁布的特定指引或政策(如有);(3)中国的地区煤炭交易所或市场的现行交易煤炭市场价格,即于同一地区或其附近地区,在正常商业交易情况下,按一般商业条款向独立第三方出售或从独立第三方采购同等级煤炭的价格;(4)煤炭的质量,以甲方出矿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数量检验确认以甲方矿发铁路装车计量单数据作为结算依据。货物所有权自到站后开始转移,标的物属于乙方所有,一切风险及损失转归乙方承担。
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与华电集团所属企业采购煤炭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303号)文件定价机制,确定价格区间,按需由双方协商议价确定。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将就上述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十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和十一届七次监事会已审议通过此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和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