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卢馨 | 赖剑煌 | 鲁晓明 |
2023 年 9 月 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