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5  佳都科技(6007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5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人民币6.00亿元,资金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审议程序: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战略投

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二)证券投资金额

总额度不超过(含)6.0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授权期限内新增的子公司)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等,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投资标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面临投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损益的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及时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

理制度,严控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所进行的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并在每个季度末对各项投资进行全面审查。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证券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和授权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备查文件

1.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