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都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728 证券简称:佳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7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6,334,048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7,099,961.2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983,674.4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4,116,286.85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1月16日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2189号《验资报告》。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2023年1月16日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减承销保荐费用) | 1,817,964,461.47 |
项目 | 金额 |
减:2023年使用 | 658,743,205.38 |
减:2024年使用 | 56,579,538.66 |
减:其他发行费用 | 3,999,786.90 |
减:临时补流 | 1,050,000,000.00 |
减:购买理财 | - |
加:理财收益 | - |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 3,672,594.17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2,314,524.70 |
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有进行现金管理,详见“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一节,现金管理为协定存款,收益在存款利息中列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及广发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1月30日,公司及广发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新科佳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科佳都”)与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省分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进行合同签署。
2023年5月8日,公司及子公司广州方纬智慧大脑研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华佳软件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州佳都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广发证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合同签署权限受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路支行”代理下属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进行合同签署。
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未发生违规问题。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华东路支行开设了八个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755901572510626 | 活期存款 | 20,254,768.69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 | 3602046329200153012 | 活期存款 | 9,326,863.84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9550880004598500324 | 活期存款 | 10,398,619.15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400002523 | 活期存款 | 12,334,272.8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 44050147100109000760 | 已注销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16405210102 | 活期存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华东路支行 | 3602046329200156764 | 活期存款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 | 120923106310101 | 活期存款 | 0.22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合计 | 52,314,524.70 |
2023年8月25日,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存放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2月3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
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附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4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81,411.6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57.95 | ||||||||
本年度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532.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数字孪生核心技术及开放平台研发项目 | 否 | 65,016.89 | 48,564.63 | 48,564.63 | 2,094.59 | 7,653.31 | 15.76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一代轨道交通数字化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99,593.93 | 42,889.87 | 42,889.87 | 2,179.92 | 6,053.37 | 14.11 | 2025年12月31日 | 1,386.88 | 否 | 否 | |
面向车路协同的新一代交通数字化系统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否 | 20,760.50 | 20,162.15 | 20,162.15 | 757.50 | 2,181.44 | 10.82 | 2025年12月31日 | 163.95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止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全国销售与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47,076.76 | 15,371.98 | 15,371.98 | 625.95 | 1,221.16 | 7.94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9,000.00 | 54,423.00 | 54,423.00 | - | 54,423.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31,448.08 | 181,411.63 | 181,411.63 | 5,657.95 | 71,532.27 | 39.43 | / | 1.550.83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2月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2月6日及7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1月22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24年1月2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5,000.00万元暂时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 |
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1月25日及26日,公司合计使用10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1月1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16,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保本型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金融机构的收益凭证、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1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科佳都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三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2024年2月3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富力中心支行签订协定存款合同。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2024年1月,公司查询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募集资金账户,有42.20万元被东兰县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根据东兰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3)桂 1224 民初 1456 号),相关涉及的合同纠纷案件已终结,上述资金已于2024年2月6日解除冻结。 |
说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